2007年11月27日,珠山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调解和统计、经济年报会,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委员会,明确了镇级调解员和村级调解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鄂发[2007]7号、鄂发[2007]8号文件精神,建立了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网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法可依,严格按照调解法执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法。使珠山镇土地纠纷调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会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晓洪同志作具体要求,镇财经所副所长覃遵林同志就2007年的年报做了布置,同时就各项指标做了详细解说。(珠山镇统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