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 30日,红土乡正式实施《红土乡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简称《预案》。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有效扑灭全乡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森林资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政治、经济和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红土乡正式实施《预案》,成立乡扑救森林火灾指挥部,明确了《预案》适用范围,明确了基本原则,明确了组织机构极其职责,明确了应急处置控制措施,明确了扑救森林火灾工作要求,明确了善后处理方案。
红土乡还与各村(居)委会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状,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彭绍峰 张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