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7年7月16日,鹤峰县太平乡农村低保工作已全面完成对象的调查并顺利通过了一周的公示期。
此次农村低保工作,太平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从各级各部门抽调近百人的工作专班,严格按照鹤峰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和个人申请、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初审、乡农村低保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张榜公示的程序办理。坚持“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通过调查、审核、公示,全乡确定了农村低保户192户,享受人员455人,其中:一类对象27户29人(基本符合五保条件、鳏寡孤独);二类对象81户199人(家庭主要劳动力痴呆傻残);三类对象84户227人(因灾、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一、二、三类对象将分别按照月70元、42元、15元的补助标准享受低保金,太平乡将从2007年7月1日起兑现低保金,全乡将发给农村低保户低保金168516元。
据悉,太平乡农村低保金已全部登记造册,本月底即可发放到农户手中。(鹤峰县太平乡统计办公室 王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