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我们国家为农民群众制订的健康保障制度 。2007年,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革勒车乡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缓解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及惠及全乡农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来抓。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当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4038户,参保人数14900人,参合率75%。1至8月利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累计220679元,理培率达32.4%,在一定程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惠民政策,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革勒车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现状
2007年,全乡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过八个多月的试运行,虽然在医疗保险金的收缴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包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理解不透,工作不细致,有些政策措施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使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政策的了解不全面,心存疑虑,担心药价人为上涨、合作医疗基金被挪用、得不到实惠等等,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很高。三是外出务工人员过多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全乡有6000多农民在乡外打工,动员这部分人参合难度非常大。四是新一年参保任务重,完成工作目标难度大。2008年全乡要完成85%的参保率,各村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垫资现象。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个别村组利用集体资金补助每人1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征收款;大部分村组对部分筹资困难户采取先垫资后筹资的办法来完成任务,但又没有好的筹资办法来解决这部分垫付资金,不仅增加了干部的负担,也影响了他们征收合作医疗基金的积极性。五是经办机构缺少办公经费,由于乡财政本身非常困难,很多经费只能靠卫生部门自行解决,用于在合作医疗保险服务的资金十分有限。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一)农民的期望值过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突出抗大病风险,扩大参保面,缩小受益面,取消门诊报销,提高住院和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的原则,既可以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又可以减少许多矛盾。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如果扩大受益面,增加门诊报销的比例,可较大程度地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更有利于筹资工作的进行。据各村调查显示,90%的农民希望既补大病又补小病。如何完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使农民自愿、自觉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值得研究和探讨。
(二)农民认为“逐级转诊”太过麻烦。逐级转诊是规范管理的需要,通过逐级转诊,既可以引导农民在基层就医,又是控制合作医疗基金合理支出的手段。但逐级转诊操作起来又比较困难,县内实行逐级转诊,既有违于农民自主择医,又限制了部分农民的就近就医。乡镇80元起付点偏高,《药品用药目录》报销范围较窄,病人对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时要病人自费不够理解。
(三)农民认为报销程序繁琐。在实施合作医疗过程中,指定并严格执行报销规定是必要的。如报销程序、标准、比例和范围等,但因其程序繁琐,病人需每天在清单或处方上签字,出院时需在医疗证或住院发票、住院报销登记表上签字。同时病人出院时还需在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合作医疗证正反面以及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上签字,不方便农民报销。
(四)基础设施薄弱,技术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乡、村医疗机构设施薄弱,人员参差不齐,药物种类不齐,特别是医卫人员学历水平和技术普遍偏低,难于保证农民就医的质量。村卫生室人员多是在90年代初通过过业务培训提高的原“赤脚医生”,执业水平低,无法满足“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急危重病不出县”的要求,导致病人外流较多,增加基金的支出,乡村医疗机构难以充分发挥载体作用。
(五)基金总量少,运行风险高,保障水平有限。农民人平50元的基金标准本身就风险较大,与城乡职工医疗保险比较,基金标准只有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的二十分之一,但其住院、疾病诊疗的收费标准与城乡职工同是一个标准。同时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农民对医疗需求明显加大,农民健康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又不健全,制定《住院病种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没有公示,群众知晓率不高,部分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也住院治疗,出现了“过度消费”现象,浪费了合作医疗基金。
三、对革勒车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收取在即,该乡已相继召开了2次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立了“全、易、重”的工作方针,全就是全面铺开,广泛宣传;易就是从思想觉悟好,容易说服的群众入手,以点带面;重就是重点抓好几个人口多的村委。并成立了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专班,由书记、乡长担任专班正副组长亲自抓,分管副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具体抓,并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抽调有关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两名包村乡干部。
(二)完善工作措施,加宣传力度。一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实行乡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自然村的责任制,乡干部对所包的村负责,并负责发动30户农民参合,村支书、主任每人负责50户农户,其他村干部每人负责30户。对各转制事业单位也应有任务,每位职工干部要负责动员3户农户参合,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利用乡卫生院窗口服务的功能,要求卫生院各个科室、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真做好每一个来诊人员的宣传工作,并在门诊大楼设立专门的“新医合”咨询处,现场讲解、现场办理。二是突出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如何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达到农民自愿参保的目的,宣传工作是关键。要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额、张贴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具体可从四个方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工作人员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要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民心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体工作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全体工作人员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要领,可通过开展培训、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让参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全体乡干部、村两委成员吃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的政策、规定,全面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加对象、医疗基金筹集办法,医药费报销标准及手续的办理等等,为走家串户做宣传思想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合作医疗。部分农民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观念比较淡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十分了解,存在一些疑虑和担心。特别是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外出人口比较多,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了很大工作难度。为此,各级党员干部,包括乡属各部门及事业单位、乡和村两委的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亲戚朋友宣传新型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动员符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人、亲属、朋友带头参加合作医疗,能为全乡广大群众起好先锋示范作用。三是宣传工作方式灵活多样。实践证明,办好农村的事情,必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好农民的权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要针对不同的家庭,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有的放矢地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讲深讲透,深入人心,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明白看病报销的办法和程序,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宣传语言通俗易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引导并资助,实现农民看病“风险共担,互助共济”,让农民群众看得起病、能看好病,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在宣传工作方法上,乡、村干部应面向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深入农村、深入农户,贴近农民,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简单明了的办法,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和实施方案。
(三)、弘扬职业道德,加强医疗加强监管
针对新型合作医疗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是政策规定,要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有的则是自身工作存在缺陷和不足,需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相关部门要迅速完善农民《住院病种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加强农民健康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农村合作医疗站点从业医生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和药品流通渠道,强化政府、集体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服务产品的购买力度,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站点的资质认定,对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公平竞争。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应有针对性做好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出有效的量化考核指标,使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为广大农民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
(四)、加强运作管理。一是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保险机构积累农村健康险的经验数据,建立全国性数据库,加强产品开发,规范费率水平,完善核保、核赔机制。二是完善操作流程。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操作流程,促进该项业务有序规范开展。三是探索经营办法。引导保险机构继续摸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经营模式,在统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支持解决“三农”问题。(革勒车乡统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