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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将对恩施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复核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12-29 9:08:24       点击次数:

 

    为更有效提高和正确评价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湖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方案》,恩施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全面复核工作,并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办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省、州检查。具体措施如下:

    一、数据质量复查的内容
  (一) 单位填报率复查
    复查辖区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漏报或虚报情况。做到不重不漏。
  (二) 普查表的填报质量复查
    复查辖区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
    1、 复查的主要指标
    法人单位主要复查行业类别、年末从业人员、资产总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建筑业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批发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总额和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支出合计等指标;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复查和行业类别和年末从业人员数。
    2、 复查内容
    复查指标的漏填、错填情况。
    表中所有应填写的内容应逐一填写,不留空格,数据真实。
   二、 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办进行质量抽查。
   (一)抽样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直接抽取每个乡镇办的2个村(居)委会,抽中的村(居)委会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作为复查对象。
   (二) 复查时间及步骤安排
    1、 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复查组对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抽中的村(居)委会经济普查数据填报情况进行质量复查。
    2、具体做法
    复查小组到达乡镇、办事处后,开启抽中的村(居)委会名单,随机抽取该辖区内的几个单位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实地填写调查表,然后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与原始普查表中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名单及复查指标进行核对,检查其错填漏填情况,并如实填写“单位填报质量复查记录表”和“数据填报质量复查记录表”。
    恩施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将把此次数据质量抽查情况将作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评比的重要依据,对抽查不合格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取消评先资格。    (恩施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姚萍   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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