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和省、州有关农业普查的工作部署,宣恩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10月12日召开了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谢俊泽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订了《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责任书》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乡镇工作责任目标,主要从八个方面:成立乡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乡、村两级普查办事机构;认真选调普查人员;落实必要的普查经费;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做好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农业普查摸底、登记和复查验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坚持依法普查。二是奖惩办法。县人民政府责成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普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对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不好的,县人民政府将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宣恩县农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