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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时间成立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和上报有关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12-29 9:03:15       点击次数:

 

各县市统计局、农普办:
    目前,我州有一部分县市已组建了农业普查机构,成立了专班,编制上报了预算经费报告,但仍有一些县至今仍然没有行动,根据鄂农普办【2005】2号文件的要求,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抓紧时间组建农业普查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组建机构和工作专班的县必须按照鄂农普办【2005】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12月底以前)组建完毕。
    二、做好经费预算工作。凡是没有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的县市,尽快做好经费预算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各县市政府,使普查经费尽早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及时向省、州农普办上报有关文件。凡是组建了机构和工作专班的县市,要及时给省、州农普办上报有关文件、简报,便于省、州农普办掌握各地进展情况。


恩施州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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