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是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恩施州及各县、市均成立了国土资源局、农普办共同参加的农业用地调查联合工作组,经过近4个多月共同努力,恩施州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州8个县市、2561个村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及其他农业用地调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恩施州、县市农普办与国土资源部门本着“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核实、共同发布、信息共享”的原则,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把恩施州农业用地数据搞准搞好,在2006年底联合下发了共同搞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是做好与国土资源部门的衔接工作。今年以来,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普查机构要加强沟通和联系,按照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和标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农业用地调查各项工作,按照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由县、市农普办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据实填写《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普查表》。
三是严格审核。各县、市农普办于4月10日前陆续将农业用地普查表上报到恩施州农普办,州农普办按照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层数据,经过逐级调查核实后,准确、及时完成了农业用地普查表的审核工作,并于4月13日已经按时上报给省农普办。
恩施州农普办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