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表明:今年一季度来凤县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支呈现收入“三增一降”、支出“三增二降”的态势,总体情况是:现金收入和支出同增,收入增长快于支出增长,农民增收出现良好开端。
一、农民现金收入“三增一降”
今年一季度来凤县农民现金收入人均为545.1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7.73元,增长27.54%,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加,转移性收入减少。
1、工资性收入。今年一季度农民工资性现金收入人均为168.0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5.73元,增104.13%。增长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农民在本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增幅较大,人均增加22.70元,增138.86%;二是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增长快,与去年同期相比人均增加40.71元,增62.75%。
2、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今年一季度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为287.9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67元,增15.05%。但从其内部一、二、三产业收入情况看,发展并不平衡,第一产业收入明显下降。今年一季度,第一产业人均为199.9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17元,减9.58%,主要反映在农民家庭一季度出售农产品的现金收入大幅减少,比去年同期人均减少32.64元,减幅为37.73%;从事二、三产业的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分别比上年人均增加30.66元和57.32元。
3、财产性收入增加,转移性收入减少。今年一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2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9元。财产性收入人均减少11.96元,减12.60%。
二、农民现金支出“二增三降”
今年一季度来凤县农民人均现金支出654.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04元,增长18.92%。从现金支出的内部结构看,农民生产费用支出、税费支出和财产性支出下降,生活消费和转移性支出增加,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生产费用投入减少。今年一季度来凤县农民人均生产费用支出114.5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5元,减3.82%。主要是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人均减少18.22元,减16.12%,具体反映在第一产业费用支出大幅减少,人均减36.55元,减34.00%,其中农业生产费用人均减少32.85%,牧业生产费用人均减少34.88%。
2、农民税费支出继续下降。已连续两年没有税费支出 ,这表明来凤县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已达到预期效果。
3、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加,消费质量明显提高。一季度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人均达到414.28元,同比增加82.57元,增长24.89%。其中:食品类现金消费支出人均137.67元,同比增加10.02元,增长7.85%;居住类现金消费支出人均81.07元,同比增加33.94元,增长72.0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现金消费支出人均65.14元,同比增加43.40元,增长199.62%;医疗保健类现金消费支出人均17.41元,同比增加6.78元,增长63.87%。
4、财产性支出减少,转移性支出增加。今年一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支出为零,转移性支出人均同比增加28.46元,增29.39%,主要为农民赠送亲友的现金支出大幅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59.50%。
尽管今年一季度来凤县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增收渠道依然不宽,收入结构还不尽合理;二是一产业生产投入逐年减少,特别是农业和牧业的生产投入减少幅度明显过大;三是农村人情风盛长不可忽视。对此,应积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生产和消费观念,要以长远和发展的眼光来正视这一问题,在切实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又不放弃农业生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地增长。(来凤县农调队胡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