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鹤峰商贸工作在州商贸专业人员的正确指导和帮助下,我们严格按照州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贸易外经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抽样调查为依据,确保了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8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经分析考证,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度较高,现将鹤峰商贸数据质量评估如下。
一、把好数据审核关,努力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数据审核关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在数据过录、进机录入和汇总后,我们对数据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工作。并在每月的数据出来后,局评估领导小组对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讨论论证,主要领导签字把关,确保了每个数据的真实可信。
二、以抽样调查为依据,确保了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鹤峰共抽中商贸企业和个体户40户,其中:容美镇28户,走马镇6户,燕子乡5户,下坪乡1户,样本量合理,样本框科学。按照抽样调查方案要求企业和个体户按月记录七天的营业额,分管的乡镇统计员按月收集报表准时上报,并经常性的对分管企业和个体户数据进行访问核实。从而保证了上报数据的代表性和完整性,充分确保了全县商贸数据来源的准确性。
三、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2007年商贸统计数据是能够反映当前市场变化情况的。社会消费品市场情况是城乡市场稳步增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8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按销售地分,县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40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县以下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98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按行业分,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445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住宿和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56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1%;其他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2%。其主要因素是:
1、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拉动消费增长。收入的提高是居民消费支出增加的前提条件。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9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其中: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13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收入的增加是拉动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56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
2、住宿餐饮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为城乡居民和外来旅游者及商务活动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就餐、娱乐的服务环境,已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行业。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鹤峰餐饮业消费市场的更加繁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休闲的最佳选择。
3、物价上扬和农副产品价格上涨,推动了消费同步增长。全县居民消费品价格上涨了6.3%,尤其是受猪肉、食用油、禽、蛋及干鲜瓜果和时令蔬菜价格大幅上涨,因农产品价格上涨,拉动了消费总额的同步增长。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也使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市场十分活跃,进一步拉动了农村居民消费的增长,使农村消费品市场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
4、投资增加,带动消费品市场进一步繁荣。2007年,鹤峰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71408万元,同比增长21%;房地产投资完成6880万元,同比增长52.7%;重点项目投资完成55457万元,同比增长43.2%。江平河电站重点项目的上马,拉动了农村市场的繁荣。投资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一部分收入又转化为消费基金,推动了消费品市场稳步增长。
四、评估结果
通过上面的因素分析,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真实的反映了我县流通市场情况,我们在数据的处理上,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完善统计台帐制度,强化商贸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通过培训促使调查员对这项工作更加重视,增强了业务能力和责任感,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的真实可信。同时我们严格按照州数据评估办法的要求,半年和全年按时上报评估说明。通过细致周密的处理报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加上对待工作的认真态度,我县商贸统计数据是真实可信的,能真实的反映市场情况。(鹤峰县统计局 郜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