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鹤峰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和谐鹤峰建设,不断拓宽劳动就业渠道,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良好,全县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呈现增长势头。
一、前三季度劳动工资运行的特点:
1、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加
2007年前三季度,全县单位在岗职工劳动报酬总额 10684万元,同比增长21.3%。其中:国有单位7472万元,同比增长16.3%。
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速加快
2007年前三季度,我县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159元,同比增长9.1%,其中:企业单位1062元,同比增长1.4,事业单位1092元,,同比增长4.3%,机关单位1304元,同比增长18.7%。
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执行新的工资改革制度增资、调资的自然增长;二是企业发展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改善,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也随之得到了提高,保证了国有经济类型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收入稳定。
3、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劳动报酬差异较大
从国民经济行业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是: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低的是:采矿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从企业、事业、机关分组情况看:在岗职工工资中,机关单位好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好于企业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工资水平在地区、行业、所有制、登记注册类型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目前全县职工工资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存在着工资水平在地区、行业所有制、登记注册类型之间差距较大。
2、一些弱势行业职工工资偏低。
三、几点建议:
1 、虽然全县从业人员工资均呈现增长趋势,但与邻近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因此,在增加就业岗位,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应努力提高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
2、进一步缩小不同经济类型、企事业、机关、行业间特别是垄断性行业间工资的差距,同等条件的职工,不要因为行业不同或所在单位的不同,劳动报酬相差很大。
3、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鹤峰县统计局 牟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