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对GDP核算要求,鹤峰县统计局认真组织开展并完成了2007年GDP核算工作,现对鹤峰县2007年GDP核算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一、 基本情况
经初步测算鹤峰县2007年生产总值161890万元,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为156420万元,同比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9290万元,同比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57650万元;同比增长16.7%,工业增加值51370万元,同比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49480万元,同比增长7.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2.6:35.4:32.0发展为32.2:37.2:30.6。
二、核算依据分析
第一产业:根据农业统计报表,2007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6957万元,按可比价计算为77741万元,同比增长6.7%,农业增加值52170万元,按农业可比价增速计算成2005年不变价为49290万元,同比增长6.1%。
第二产业: 工业:规模工业实现总产值95002万元,同比增长25.4%。按规模工业增加值率39.5%计算增加值为37526万元,(去年同期按 42.91计算),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为51370万元,同比增长 17.1%。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52330万元,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率按30.0%计算增加值为15700万元,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为14560万元,同比增长21.7%; 建筑业:考虑了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产值两方面的因素。建筑业产值同比略有增长,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4%,计算建筑业增加值7000万元,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为6280万元,同比增长13.7%。
第三产业:1.交通运输及邮政业:交通运输的客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7.1%,邮政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6.4%,核算二者增加值为14400万元,同比增长3.3%。2. 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严格按照抽样调查资料计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万53834元,同比增长24.4%,其中:批发和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1.0%,住宿和餐饮同比增长48.1%,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增加值的增幅比较大,依此计算批发和零售增加值为9380万元,同比增长14.7%,住宿和餐饮增加值为1566万元,同比增长10.7%。3. 其他服务业: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
三、 数据质量评价
根据全县经济运行状况,通过对部门和各专业数据的核实及评估以及对鹤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评估,2007年鹤峰县经济发展增速10.1 %,客观真实的反映了鹤峰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骆同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