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市,四分之三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引导和支持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效转移与就业,是恩施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是促进全市农民增收,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突破口,也是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对恩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现状进行简要分析,对如何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效地转移与就业,作一初步探讨,仅供参考。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现状分析
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恩施市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有常住劳动力344572人,其中常住从业劳动力为323105人。按户籍普查的转移劳动力116289人,占农村常住劳动力总量的33.7%。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呈现以下特征:
(一)转移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 男劳动力明显多于女性。
2006年,恩施市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平均年龄为29.1岁。分年龄段看,21—30岁的占39.2%,居第一位;31—40岁的占31.3%,居第二位;20岁以下的占17.1%,居第三位;41—50岁的占9.9%,居第四位;50岁以上的仅占2.5%。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整劳动力111139人,占95.6%。分性别看,男劳动力75352人,占64.8%,女劳动力只占35.2%,外出男劳动力明显多于女性。
(二)转移劳动力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上的占三分之二,明显高于“留守”劳动力。
从文化程度看,恩施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68284人,占58.7%,居第一位;高中文化程度的11777人,占10.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868人,占0.7%;小学文化程度的34927人,占30%;未上过学的仅433人。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劳动力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小学和未上过学的劳动力不到三分之一。同时,外出务工人员的文化程度明显高于留守劳动力。农村留守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的45562人,所占比重仅20%,比外出劳动力所占比重低38.7个百分点;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72482人,仅占31.8%,比外出劳动力低37.8个百分点。
(三)转移劳动力以流向省外为主,其中50%去广东、浙江、福建三省务工。
从转移劳动力去向看,在乡外省内务工的劳动力34915人,占全部外出务工人员的30%,其中乡外县内21154人,占到乡外省内务工人员的60.6%;到省外的劳动力81306人,占全部外出务工人员的69.9%,比乡外省内务工人员所占比重高39.9个百分点,其中去广东、浙江、福建三省务工的人员达到57551人,占全部外出务工人员的二分之一,东部沿海地区各大城市是恩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目的地;到港澳台、国外务工的人员68人。
(四)转移劳动力就业的行业以第二、三产业为主,其中近70%的人员在制造业、建筑业和居民服务业三大领域。
从转移劳动力就业的岗位看,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人员分别为1887人、71748人和42654人,所占比重分别为1.6%、61.7%和36.7%,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占绝大比重。其中从事制造业、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建筑业的人员分别为43642人、18821人、17701人,分别占全部转移劳动力的37.5%、16.2%和15.2%,表明外出务工人员主要从事于工业企业的生产,建筑工程施工,以及宾馆、酒店、旅游服务。
(五)转移劳动力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兼业性不太明显。
恩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自发式为主,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是依靠“血缘、人缘、地缘”关系,通过亲属带领、亲友介绍、本地外出人员带动、自行外出闯荡等方式进行转移,通过劳动等部门或机构有组织进行转移的人员占比不高。同时,转移劳动力在外务工的时间较长,兼业性不太明显。尽管转移的劳动力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比较效益低,加上外出人员多在外省,来回往返费用高,即使在农忙季节,外出劳动力也一般很少回乡投入农业生产经营。外出劳动力中,在外从业10个月及以上的89554人,超过全部外出劳动力的三分之二;在外从业7个月及以上的人员103367人,接近全部外出劳动力的90%。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在农村,由于人口增加、土地资源有限以及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业科技的发展,剩余出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农业生产经营的比较收益就会越来越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冒烟的工厂”,投资少,见效快,农民外出劳务不仅给自身带来了可观的收入,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时,大量农村青壮年长期外出,也使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产生了诸如“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等一些社会问题。
(一)积极影响。
1、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恩施市农村人均1亩多耕地,再怎样努力,提高家庭收入的渠道不宽,潜力不大。同时,在各产业中,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所获得的实际报酬往往要大于农业,一个外出务工人员的年平均收入水平也明显高于一个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的收入。近几年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恩施市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成为全市农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2006年,全市农村住户人均现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达810元,相当于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85%,占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总收入的42.7%。据此推算,全市外出务工人员全年的工资性收入在5亿元以上。
2、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产业化步伐。农村劳动力主要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劳动力转移的程度越高,对二、三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越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拉动效应就越明显。从市内转移看,劳动力从比较效益低的第一产业转移到比较效益高的二、三产业,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从县外转移来看,一部分转移的劳动力在完成资本积累后,返乡创业,投身二、三产业,建立了一批民营企业,同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方面转移劳动力带回的资金为加大农业投入提供了保障,提高了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力,从而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扩大再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大批的农民外出务工,可提供大量的耕地转包给种养能手和大户,为加速土地的流转、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农业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创造了条件。
3、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加快了脱贫步伐。劳务收入的增长,提高了农村购买力,激活了农村消费市场,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近几年来,恩施市农村市场的消费品零售额持续快速增长,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逐年增加,农民在居住、医疗卫生、文教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支出所占比重明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了脱贫步伐。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农村家庭除了靠老人或者妻子维持最基本的农业劳动收益并照料家庭外,主要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子女上学、盖房、婚丧嫁娶等绝大部分依靠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收入。为数不少的外出打工者,依靠自己在城市的收入,使乡下的家人过上了较别人富裕的生活。即使在一些偏远的乡村,只要外出务工人员多,到处都能看到楼房,不少房内电话、有线电视和自来水齐全,个别村内还修起了漂亮的水泥路。
4、为城镇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为城镇建设做出了贡献。城镇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劳动力,而农业人口正是参与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劳动力的主力军。他们为了在城镇谋生和发展,从事着多数城镇人口不愿从事的工作,为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城镇建设与发展中,脏活、累活都离不开农村劳动力的辛勤汗水,都留下了他们努力工作的身影。他们只为低廉的劳动报酬向城镇流动,摆脱贫穷,这种不断壮大的特殊劳动力群体是所有城镇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
(二)消极影响。
1、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主要表现是农村“留守”劳动力整体素质下降。当前,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部分已外出,留下来的劳动力老弱病残者居多,且文化、科技素质低,农村缺少科技明白人、致富带头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以及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等均受到较大影响。
2、出现了危及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些社会问题。恩施市外出农村劳动力中近70%都在外省市务工,有50%的人员在广东、浙江、福建三省。由于离家较远,外出劳动力不仅在外务工时间长,而且很少回家。有的举家外出,紧锁大门;有的夫妻双双外出,将小孩交给老人;有的夫妻中一人外出,另一人在家长相守;有的家庭成人全部外出,将老人或小孩托给亲朋;有的家庭甚至只有未成年的小孩留守…。这就必然会产生“留守儿童”问题、老人赡养问题、夫妻感情问题、家庭和睦幸福问题等一些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危及到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
3、增大了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压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引起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管理制度。农村劳动力在融入城镇、外省市生产生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许多问题,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协调的应对机制。加上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农村外出劳动力遇到的一些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还不能及时和有效地解决。这是目前恩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恩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中仍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一)城乡户籍制度仍未根本改变,农村劳动力转移受到制约。
现行的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虽然有所改革,但城乡居民在社会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在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他们还不能取得与当地居民平等竞争的权力和平等待遇,他们在就业、加薪、子女上学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这一方面使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成本加大;另一方面使农村劳动力在城镇难以长期稳定地就业和比较固定的生活下来。
(二)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转移就业的层次低。
恩施市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法律、道德、技能等各方面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偏低。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来看,2006年全市户籍农村劳动力总数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二分之一;外出劳动力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近三分之一。由于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低,转移就业的层次也比较低,大部分外出劳动力主要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主要分集中于传统的、低水平的项目上。外出技能性务工培训和劳动力境外输出比例很小。
(三)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低,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健全。
恩施市围绕解决城乡劳动力就业出台了一些措施,成立了相关管理机构,建立信息网络,但劳务输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含了供求、需求、信息、服务等多个环节,加上农村劳动力转移面广、量大,目前相当部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都是自发的,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低,现有劳动力市场及促进劳动力转移的机制,不能适应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输出的需要。
(四)地方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滞后,市域内可供就业的岗位少。
作为州府城市,恩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很低;工业发展滞后,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能力弱。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仅占26.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56家,56家企业全部从业人员不到1万人。与全市10多万的农村外出劳动力相比,市域内可供就业的岗位少,吸纳农村劳动力极其有限,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只能向市外、省外转移,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规模。
(五)一些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救助机制不健全。
目前农民工仍是弱势群体,进城务工时工资被拖欠、无端遭搜身、殴打及由于工作环境恶劣所致工伤得不到赔偿等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同时,地方政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协调处理和救助机制不完善,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工作的建议
恩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有序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事关全市发展全局。为使恩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再上新台阶,建议如下:
(一)完善户籍、土地流转、就业和劳动保障制度,形成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环境。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虽然户籍制度不可能彻底取消,但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通过改革,使户籍制度不是控制农村劳动力转移业的手段,而主要是发挥其人口登记、劳动力供求信息、维护社会治安等服务功能。二是要加快完善农村人口转移和社会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失业、救济、医疗保险、退休养老等制度,一方面使农业人口在城镇中处于公平竞争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使其淡化农民把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心理,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允许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可依法有偿转让、转租、入股抵押土地承包权,促进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正常流转,逐步集中,甚至可以考虑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托管中心”,由“托管中心”统一负责土地经营。土地可以出售变现,国家集体收取一部分,自己得一部分作为安置。象有的工业企业一样,真正做到工人、农民在合法权力上的平等。一方面可以防止土地荒芜。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使农业真正成为一种盈利性产业。
(二)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增强其转移与就业能力。
一是由市、乡(镇)政府及有关机构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重点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以增强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适应新的环境能力。二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以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为目的,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培训重点是农产品加工、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缝纫、保安、电子电工、驾驶、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职业技能。三是大力培养劳务输出带头人,发挥能人带头示范、政府引导、扩散效应,通过有专业特长和职业技能的劳务输出带头人来带动一片,转移一片,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与服务,搭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平台。
围绕形成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网络,加强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一是要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加强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硬件、软件建设,规范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的管理,培育多元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载体。二是要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转移劳动力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转移的劳动力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引导建立党团等组织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并在劳动力转移密度大的地区设立“劳务管理办事处”。三是要加强乡、村两级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和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提高组织化程度,减少农村劳动力的盲目和无序流动。四是要培育和维护品牌形象,组织劳动力输出的部门和机构,既要替用人单位把住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关,又要为输出劳动力把住用人单位的合法关,维护好双方权益,严防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培育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逐步扩大市域内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规模。
一是大力发展地方工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对农村人口占四分之三的山区市来说,积极和努力发展地方工业等非农产业,由工业带动农业、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是加快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有工业发展了,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才能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之后比较固定地安定下来。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化战略,增强城镇对农业人口的吸纳能力。城镇建设离不开农村劳动力,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镇的辐射和带动。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逐步向内地转移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城镇化战略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问题的根本出路。要通过加快产业培植、市场建设、基础设施改善,促进城镇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功能完善的新型城镇,不断增强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五)重视和支持发展“返乡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效。
目前,一些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经过艰辛付出,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回报家乡的良好愿望。我们要主动加强引导,在支持、保护他们外出务工发展的同时,立足形成良性循环,鼓励其返乡创业,并用招商引资的诚意和创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吸引他们荣归故里投资兴业。(田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