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农民的关键是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始终把农民增收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把农民增收,富裕农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奋斗目标。
一、当前农民增收面临的困难
1、农业投入渠道窄,资金使用效益比较低
综观对农业的投入,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社会对农业的投入相对匮乏,农业投入的渠道比较狭窄。有限的农业投入,没有被充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使用效益不高,致使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比较落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农业运行成本高、效益低。
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较高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业村消费品价格上涨,直接增加了农民生产生活成本,并影响农民的收入。2006年主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与2005年同期相比,总体呈增长态势,从目前看,总体有回落,但不明显。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主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与2005年同期相比,总体呈增长态势。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增长4.6%,而家庭经营费用就增长6.5%。近年来受农业生产条件的限制,农产品商品率提高较慢,加之大部分农产品价格较平稳,因此,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加的空间逐渐缩小,特别是生猪“蓝耳病”的发生使众多生猪养殖户损失惨重,畜牧业收入增长较难。
3、农业结构不全理
由于长期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单一,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村第一产业中种植业比重大的格局仍然存在,使得农民收入结构不合理。2006年农村住户资料表明。农民收入主要有二大来源:一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二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农民生产性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一直占总收入的70 %以上,种植业仍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现状,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
4、市场信息不畅
目前,鹤峰县不少地方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有关政策的引导,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当地的特色经济、特色农业。但是由于信息不畅,交通不便,以及对市场认识程度不够,无法根据市场以需定产,也无法将产品销往大市场。
5、农业产业化水平低
鹤峰县基本上是以传统农业为主,除种植外,农产品集团生产、加工、销售很少。农村销售的产品大部分是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再加上单个农产销售的产品除少部分直接进入消费市场外,大部分通过中间商间接进入流通领域,农民仅仅是价格的接受者,承担着全部的市场风险,却无法分享加工、运销增值而产生的丰厚利润。
6、农民自身素质偏低
农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民在竞争中的优劣地位,并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目前,大部分农民文化水平偏低,专业技能偏差,接受能力偏弱,即使一些简单的技术,他们都难以接受,导致有的农民满怀信心外出务工,却因无法掌握实用技术又情不自愿地返乡务农,重复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生活;有的即不愿务务,又没有技能,就直奔苦活路—挖煤、开矿,出卖廉价劳动力,承担着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
二、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思考
促进农民增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中加以统筹考虑。
(一)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针对本地资源、技术优势,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做大区域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基地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打响生态品牌。实施良种工程,加快农业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搞好农产品产地认证和市场准入,实行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结成产销联合体,并逐步由契约联结、服务联结向资产、资本联结方面发展,不断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兴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加强引导和规范,发挥其在保护农民利益、沟通市场信息、组织产品营销方面的作用。规范和整顿现有的农产品市场,逐步形成以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为骨干,集贸型初级市场为基础的多层次、网络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积极培植各类贩销大户,培养农民经济人队伍。建设农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实行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品牌创建机制,重点培植优势品牌。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支持和促进体系,引导农民通过扩大务工来增加收入。
首先,探索建立和推行有利于农民务工就业的劳动报酬制度。在城市和城镇化、工业化程度高的地方,一是实施针对农民务工特点的就业和薪酬制度,方便农民务工,并通过地方立法进行监督。二是在企业与农民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允许季节性和短期务工农民职工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把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农民职工本人。
其次,加大力度,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地方立法,尽快出台《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将农民工资利益的保护纳入法制轨道。二是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对于出现因欠薪而逃匿的企业负责人,由基金先行为农民工支付工资,农民工将追索薪酬的权益转由“欠薪保障基金”行使,基金承继并追讨企业所欠农民工的薪酬。特殊情况基金可申请企业破产,通过追索拍卖资产的方式实现权益。
再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通过依托基层供销社和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加快构建一批农村就业和培训服务机构,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城镇现有劳动力市场和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机会和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为农民增收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科技是重要支撑。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农业结构调整,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客观要求,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与重点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要从主要追求增产技术转向优质高效技术;从粮、油、畜禽等大宗农产品技术为主转到大宗农产品生产技术与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并重;从生产技术领域拓宽到农业产后加工、保鲜、贮运等领域;从一般生产、加工技术研究向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研究转变,为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要加强新型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以整合资源和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为突破口,努力建设以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为基础的多员化新型推广服务队伍,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服务机制,提高先进实用农业科技入户率和覆盖率。要大力实施农民培训,提高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术好,既懂经营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民。
(五)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农村水利、道路、电网及电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经费投入,全面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降低“三农”贷款“门槛”。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增加低收入农户的就业机会和劳务输出,提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素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扶持鼓励低收入农户自我增收。
(六)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搞活农产品流通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供销、粮食等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切实解决主要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建立和健全流通网络。努力做到组有流通大户,村有流通队伍,乡有流通公司,县有流通集团,产业有流通协会,形成农产品大流通的格局。三是大力优化流通环境。开辟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使经营者凭有关部门发放的农产品绿色通行证,少交或免交过路、过桥费用。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营销,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低标准收费,高标准服务,快节奏办事。四是大力推行“订单农业”,市场需要什么种什么,尽量规避农业市场风险。(鹤峰县农调队 向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