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峰县财税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实现1.15亿元财政收入的工作目标,坚持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严格依法治税,积极组织收入,圆满实现了“双过半”目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确保了重点支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完成全年财税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财税工作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实现“过半”目标。上半年,实现全地域财政收入5762万元,占全年预算目标1.15亿元的50.1%,同比增收335万元,增长6%。其中,国税完成2695万元、财政完成1088万元,与同期比较均基本持平;地税完成1997万元,同比增加343万元,增长21%。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08万元,同比增加297万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1822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60.6%,同比增加290万元,增长18.9%;非税收入实现1186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39.4%,同比略有增长。
(二)重财政支出保障了“三个”点。上半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118万元,同比增长763万元,增长12%。其中:个人部分支出5580万元。生产建设性支出505万元,公用及专项支出1033万元。虽然政策性、现实性等钢性增支因素较多,全县财政支出形势比较严峻,但有效保障了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三个重点支出。
(三)劳动社会保障形势良好。元至6月,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95.0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7.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49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8.4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7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3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2.7%、31.2%、53.0%、51.4%、49.3%和49.3%。同时,向上争取到社保转移支付基金282万元。全县累计支出社会保险基金1623.31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8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9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96.32万元、工伤保险支出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43万元。按照全州统一部署,农保机构职能调整划转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形势运行良好。
二、财税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上半年鹤峰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取得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性成果,但通过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看,财政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新的税收增长点不多,特别是年被预计的几个大的税源增长点目前形势尚不明朗。二是财政支出压力大。我县可用财力有限,而政策性、现实性等钢性增支因素较多,尤其是津补纳入财政统筹管理,将直接增加财政压力,加大预算收支平衡难度。三是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
(一)围绕税收目标,强化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重点税种的征管,突出抓好烟叶特产税和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税收;加强对水电、药化、茶叶、烟叶等重点税源的监管,确保主体收入均衡入库和稳定增长。在搞好服务的同时,对桃电公司、八峰药化、烟草公司、芭蕉河水电公司、电力公司、长友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搞好监控;对路网建设、江坪河电站、岳家河电站建设等重点工程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随时掌握。督促各征管部门、各乡镇对照任务开展税源清查,摸清税源,细化目标,强化征管,足额入库,确保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围绕收支平衡,严控支出。严格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按预算、按进度调度资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制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行为,严格控制会议费、旅差费、接待费、电话费等公用支出;严格实行定、定岗、定编到人,在减人、减事、减支上下功夫,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围绕财政监管,增添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办法,不断增加政府可用财力。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推行“管采分离”,搞好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国有企业资产清理,进一步完善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四是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申报,同时,搞好专项资金、国债项目等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鹤峰县统计局 朱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