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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支付困难群众大病救助资金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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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8 9:57:09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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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群众看病贵、就医难的问题,从去年起,来凤县对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孤儿、五保对象“五种人”所患的白血病、冠心病等“十种病”实行大病救助。 今年,本着“降低门槛、增加病种、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该县将大病救助的最高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000元,起付线由原来的1000元降低到800元。 截止2007年底,来凤县对1千多名五保对象、200多名孤儿、68名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实行了实报实销,为716名大病救助对象、420名伤残军人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90多万元。(周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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