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31.1万元,同比增长19.08%。增速与上年同期同步。
一、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1、限额以上企业发展较快,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限额以上企业是市场集中发展的产物,也是商业发达程度的标志。1-4月,全县限额以上企业达15家,比上年同期新增3家,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增加3家。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515.3万元,占全县消费品市场的2.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拉动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
2、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和个体户活跃,主力军优势依然明显。
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支撑消费品市场的主力军。元至四月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实现零售额15794.4万元,同比增长28.24%,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4.38%,拉动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6个百分点。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878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1%,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59%;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255.7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42%;其他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万元,占全市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的1.99%。
3、餐饮消费市场繁荣,推动作用继续加大。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和就餐习惯的变化,全县餐饮消费市场逐渐繁荣,推动了餐饮业的高速增长。元至四月,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5255.7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42%,拉动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515.3万元,同比增长61.63%。
4、消费品市场不断升级,热点消费增长明显。
一是生活需求商品继续热销。作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食品、饮料、烟酒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继续热销。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带动着我县食品消费市场发展。根据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统计显示:1—4月,食品、饮料、烟酒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159.1万元,同比增长10.2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06.4万元,同比增长83.45%。
二是享受型热点商品消费增长明显。首先是汽车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持续增长。1-4月,全县各类车销售商品实现零售额152万元, 同比增长52.9%;其次是与住房消费相关商品保持旺销。随着全县房地产消费市场持速增长,由此带动相关商品消费需求,使与此相关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继续热销。1-4月,全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50.9万元,同比增长29.23%。
三是居民收入的提高、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追求高品味的生活越来越高。全县其他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9%。
二、拉动消费品市场增速加快的因素
一是良好的经济发展格局有利于消费品市场发展;二是价格上涨在引领消费品市场增长率上升;三是重点项目推进带动市场消费。(巴东县商贸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