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从今年5月1日起,巴东县新农合政策按照“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的要求,对住院补偿起伏线、封顶线、补偿标准、补偿比例作出修订调整。县内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起伏线从100元降至50元;每例新农合住院病人一年累计补偿封顶线由15000元提高到30000元;县内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费用起伏线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补偿,保底补偿70%;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200元(不含200元)至3000元(含3000元)按60%的比例补偿,3000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补偿,保底补偿50%;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800元(不含8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按35%的比例补偿,住院费用5000元(不含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按40%的比例补偿,10000元(不含10000)以上部分按45%的比例补偿,保底补偿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