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征求对《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修改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内容,为更好地完善《妇女儿童状况综合报表制度》,请各地按下列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一、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部分指标,如婚前医学检查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城镇、农村等指标设置及填报完成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三、列出需要增减调整的指标,并提出修改建议。
四、修改意见于4月2日前上报州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科。
报送方式:邮箱:esrkczp@stats-hb.gov.cn
传真电话:8223164
恩施州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科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