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统字[2007]7号
州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恩施州社会发展统计工作实施规划》的要求,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州直社会统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州统计局决定,在2006年度社会发展、妇儿监测统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州卫生局等16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州直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社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在我州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中再创佳绩。
附:2006年度州直社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社会统计 先进单位 通报
抄送:省统计局人口处。
恩施州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3日印发
附:
2006年度州直社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州卫生局
州妇女联合会
州计划生育委员会
州环境保护局
州建设委员会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州生态能源局
州民政局
州文体局
州司法局
州中级人民法院
州人大办公室
州政协办公室
州总工会
州邮政局
州电力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