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使我这把老骨头和瘫痪儿子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恩施市屯堡村75岁的老农王立雄从乡民政办主任刘德红手中接过本季度的200元低保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像老农王立雄一样,恩施市有8787户、2.03万困难农民被纳入农村低保,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仅此一项,政府就为全市困难农民发放低保金640万元,月平55万元。
建立农村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旨在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逐步缩小城乡公共保障差距。恩施市按照“户主申报、村民代表大会审核、乡镇、办事处审查、民政局集体审批”的程序落实农村低保享受对象,并实行一户一档,基层公示,严格审查审批。以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的规范化动态管理,优质服务,为困难群众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和公平低保”。
恩施市民政局局长秦专念介绍说,被批准纳入农村低保后,决不是进了“保险箱”,可以永远享受低保待遇。民政农村低保管理部门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张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