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经济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政府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主要经济指标的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和增长速度目标数据由统计部门制定。考核财政综合实力及社会保障、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民营经济及招商引资三大内容32个指标,并在每年10--11月,县统计局会同政府目标考核办公室就进一步完善当年经济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具体对年终经济目标考核指标设置、程序、方法等提出意见,为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参与实际测算汇总核定。统计部门自始至终派员参加目标考核,负责对三大考核内容收集资料、测算、汇总、核定,对每个乡镇进行评分。在综合评定考核情况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核定考核等次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确保了各项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有效树立了统计部门的权威。(骆同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