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峰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采取自查自纠与统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以来的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民族开发资金、水库移民扶持资金、村级公路建设资金、水利建设及人畜饮水资金、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资金、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资金、动物捕杀及防疫检疫资金、农村医疗保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及救灾救济资金、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检查内容为各项支农惠农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问题;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项目实施规模与项目申报规模是否相符,有无虚报套取资金问题;有无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鹤峰县统计局:胡进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