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统计局高度能源清查统计工作,采取三项工作措施,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培训工作。2008年元月11日,利川市局召开了能源清查工作培训会议,传达了省、州能源清查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对能源清查统计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会议非常成功,各单位能源清查统计工作业务人员通过培训掌握了能源清查统计业务知识。
二是选好能源清查统计样本。利川市局对照能源清查统计方案,按照省、州能源清查办的工作要求,对原来确定的抽样调查样本进行了认真的筛选,确定了代表性强、统计工作规范的单位为单位样本,编制了个体和居民户抽样框,抽选了代表性强的样本户,确保了能源清查调查的代表性。
三是要求百分之百进行现场核实。利川市局要求各能源清查统计工作人员要到每个上报单位进行现场核实,每个上报单位能源统计报表必须要有统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业主)签字,并要盖单位公章,确保上报表数字的真实性。(利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