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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4-4 9:26:04       点击次数: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1231,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利川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利川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利川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总体概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371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19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547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2个,其他法人单位593个。产业活动单位2356个,其中,第二产业156个,第三产业2200个。个体经营户16428户,其中,第二产业2159户,第三产业14269户(详见表1)。

                     

 

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 位 数

(万个)

  

()

一、法人单位

1371

100.0

企业法人

219

15.97

机关、事业法人

547

39.90

社会团体法人

12

0.88

其他法人

593

43.25

二、产业活动单位

2356

100.0

第二产业

156

6.73

第三产业

2200

93.27

三、个体经营户

16428

100.0

第二产业

2159

13.14

第三产业

14269

86.86

    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国有企业法人单位为17个,占7.76%,私营企业法人单位为127个,占57.99%,其他内资企业法人单位为7个,占3.20%(详见表2)。

        

 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

比重()

合  计

219

100.0

国有企业

17

7.76

集体企业

25

11.42

联营企业

1

0.46

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1

0.46

有限责任公司

37

16.8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7

16.89

股份有限公司

5

2.28

私营企业

127

57.99

私营独资企业

34

15.53

私营和伙企业

25

11.42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61

27.85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7

3.20

其他企业

7

3.20

 3、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区域分布

   从区域分布看,全市第二、三产业单位数主要集中在城区二个街道办事处(简称二办,下同)和6个建制镇,其法人单位占69.37%,其余6个乡镇、1个开发区只占30.63%。产业活动单位城区二办占33.78%,其余12个乡镇、1个开发区占66.22%,个体经营户城区二办占34.95%,其余占65.05%。各乡镇单位分布较为均匀,发展趋于平衡。(详见表3

       

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乡镇名称

法人单位(个)

产业活动单位(个)

个体经营户(户)

合计

都亭办事处

东城办事处

谋道镇

柏杨坝镇

汪营镇

建南镇

忠路镇

团堡镇

凉务乡

元堡乡

南坪乡

文斗乡

毛坝乡

沙溪乡

福宝山开发区

1371

285

77

99

108

102

92

104

84

89

50

52

97

74

51

7

2356

405

118

186

192

195

158

190

151

161

94

113

168

125

93

7

16428

4553

1189

1008

1211

1546

636

1141

988

884

436

625

882

742

552

35

 

4、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行业分布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按行业分类,所占比重最大的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34.77%,其次是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占25.51%,再次是教育单位占12.86%,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占5.77%,工业(含采矿、制造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占6.28%。以上五个行业单位数合计占全市产业活动单位数总计的85.19%(详见表4)。 

 

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

比重(%)

       

2356

100

二、采矿业

34

1.44

三、制造业

53

2.25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1

2.59

五、建筑业

8

0.34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

2.46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2

1.36

八、批发和零售业

136

5.77

九、住宿和餐饮业

18

0.76

十、金融业

49

2.08

十一、房地产业

3

0.13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

0.93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07

4.54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

0.64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

0.04

十六、教育

303

12.86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601

25.51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