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域固定形成于民国25年(1936年)。始于春秋为巴子国地;唐属归州巴东县、施州清江县、建始县;宋属归州巴东县、施州清江县、建始县及辰州、富州、高州、定州;元属归州巴东县、施州建始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明属夔州建始县,归州巴东县、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雍正十三年改土司归流、置施南府,辖恩、宣、来、咸、利五县;民国17年至24年,州境部分地区先后属于巴归兴,湘鄂边和湘鄂川黔苏区,并建立了苏埃政权组织;1949年11月6日恩施县城解放,建立湖北省恩施行政区、辖8县:即恩施县、利川县、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恩施地区行政公署,成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4月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六县二市一开发区。